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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小长假纪律要求
发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5-09-28 15:31:25    浏览:
根据学校2015年国庆放假安排和学工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带班辅导员要组织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活动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触电、和防食物中毒等,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学生放假离校外出或回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如实登记去向方可离校,返校时及时销假。
3、禁止我院学生以个人名义或旅行社代理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严禁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4、我院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学生外出期间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要与陌生人打交道,严防传销组织诱骗,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5、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严禁晚归及夜不归宿,违者将依照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6、假期期间,各辅导员老师要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我字值班安排按时到岗,严格学生管理,并在假期结束后认真清点返校学生人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有问题及时报告。学生党、团员和学生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助学院做好假期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要求,望大家严格遵守,违者将按我校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