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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时间:2021-11-17           作者:

岗位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接受上级档案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并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三)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专题、声像、实物、电子等十四类档案,维护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完整与安全;

(四)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编目、鉴定、销毁、保管、统计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编制检索工具,开展学校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编辑学校档案参考资料,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八)对学校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利用档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校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档案工作实践研究和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