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工 作 职 责
一、总体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运行工作,组织落实学校及本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指导和协调材料学院各教学机构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对改善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材料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三、审议材料学院有关教学工作规划、教学改革措施、教学管理制度,并提出意见。
四、审议材料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审议、指导材料学院实验室设置和建设规划。
五、审定材料学院各类教学质量奖评定标准和办法,组织教学质量奖的评审。
六、审议各类教学事故,并提出处理建议。
七、审议各类有关教学工作的申诉、控告、检举等,并提出处理建议。
八、协助材料学院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的各种评估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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