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委员会的通知附件一

2015-11-18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工 作 职 责

、负责审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从学术角度审定材料学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计划,为材料学院的决策提供学术依据。

二、审议材料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有关申报材料,对已立项的学科及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

、审议材料学院的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对本院教师、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就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是否上报学校科研处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给予指导

四、评定科学研究成果。作为评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层学术组织,负责评定材料学院的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并提出审核、推荐的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

五、审议材料学院申报的科研项目。材料学院教师申报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以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六、负责审议材料学院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并作出适当的决定和上报太阳集团tyc539学术委员会。

七、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其它学术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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