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第21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拟确定 刘昆等13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被公示人员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党委(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举报电话:校党委组织部:659280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党总支):65928197(8197)
举报邮箱:校党委组织部:zuzhibu@lit.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党总支):litclx@126.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8年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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